摘要:各地河長辦和河湖管理部門積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,認真落實水利部工作安排,在各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,狠抓河長制湖長制“有名”“有實”,集中開展“清四亂”專項行動,嚴厲打擊非法采砂...
各地河長辦和河湖管理部門積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,認真落實水利部工作安排,在各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,狠抓河長制湖長制“有名”“有實”,集中開展“清四亂”專項行動,嚴厲打擊非法采砂,推進河湖面貌持續(xù)改善,人民群眾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持續(xù)增強。
當前河長制湖長制正處于從“有名”到“有實”的關鍵期,全國河湖正處于從“集中治理”到“規(guī)范管理”的轉折期。
全面建立河長制湖長制,實現了“有名”。當前,既要鞏固實化“有名”,防止責任虛化空化,更要推動實現“有實”,做到落地生根、見實效。
那么,著力推進河長制湖長制“有名”“有實”,重點應該抓哪幾項工作?
一起看看吧!
一、完善河長制湖長制組織體系
完善河長制湖長制組織體系、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,是習近平總書記做出的重要指示。推動落實河長制湖長制是一項系統(tǒng)工程,各地要積極探索創(chuàng)新,深入研究河長湖長如何發(fā)揮作用,厘清各級河長湖長定位,梳理相關部門責任,研究河長辦設置及職責等問題,建立完善河長湖長履職、部門協(xié)同、流域統(tǒng)籌、區(qū)域聯動、激勵問責、經費保障、公眾參與等工作機制,為推進河長制湖長制有名有實提供堅強保證。
二、壓緊壓實河湖管護責任
各地要認真落實水利部《關于進一步強化河長湖長履職盡責的指導意見》《河湖管理監(jiān)督檢查辦法》,進一步完善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制度,細化實化河長湖長及部門職責,制訂完善履職規(guī)范,加強履職能力培訓,建立完善河湖督查制度,加強督導檢查,嚴格“查、認、改、罰”,解決“不敢為、不愿為、不會為、不作為”的問題。
三、加強考核評估與激勵問責
水利部將繼續(xù)深入落實國務院督查激勵措施,組織開展全國優(yōu)秀河長湖長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、先進工作者表彰,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“尋找最美河湖衛(wèi)士”活動。各地要嚴格落實河長制湖長制考核制度,細化考核指標,強化結果應用,考核結果要與被考核對象達標評優(yōu)掛鉤,與“錢袋子”“官帽子”掛鉤;要結合績效考核評估,因地制宜開展表彰活動,落實督查激勵措施。
四、開展示范河湖建設
水利部在全國遴選了17條河湖打造示范樣板,今年底前要完成建設任務,時間緊任務重,有關省級河長辦、河湖管理部門要加強指導,督促地方加快進度,確保按期完成任務,及時總結經驗做法,為全國樹立美麗河湖、幸福河湖標桿。各地要結合豐富多樣的示范河湖建設,綜合利用水利設施、河湖水域及其岸線,加強水利風景區(qū)建設,以點帶面,把江河湖泊打造成一道道亮麗的風景線。